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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區自行車輸出業同業公會第五屆第十二次理監事聯席會議紀錄
◎ 編輯部
時 間:九十六年七月二十七日(星期五)下午三時至六時 地 點:財團法人自行車暨健康科技工業研究發展中心三樓會議室 (台中市工業區37路17號) 主 席:楊理事長銀明 紀 錄:高淑茹 出席人員:楊理事長銀明、劉常務理事金標、曾常務理事崧柱、吳常務理事盈進、林常務理事義雄、鄭常務理事惠明、詹常務理事桂鎰、張理事瀛洲、張理事忠明、高理事禩翔、林理事立偉、陳理事榮華、簡理事敬修、廖理事學森、林理事文華、朱理事政夫、劉理事湧昌、王理事智慧、許理事桂松、林理事阿平、蔡理事明達、王理事友仁、陳常務監事威達、陳監事朝穎及賴監事祐禧等二十五位。 列席人員:研發中心廖本彰總經理、輪彥公司阮素琴董事長、陳柏如副總編輯及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魏光勛處長、展覽處洪政炫組長,公會會務人員。 請假人員:蘇理事偉倫、陳監事永煌、孫監事勝利、張監事昇常及朱監事哲鋤等五位。
一、 主席致詞: 1.本產業實為傳統產業之高科技,本產業於近期股市有不錯亮麗的表現,值得高興。 2. 恭喜巨大公司劉金標董事長除了順利完成單車環島壯遊更連帶的帶動國內盛行騎乘自行車環島的風氣,而七月間印度貿易訪問團來台貿訪時更表示很欽羨台灣除了是製造高級自行車國之外更積極推動國人騎乘自行車之風。 3. 有關二○○八年台北國際自行車展移至南港展覽館舉辦,將於本次會議中與外貿協會魏光勛處長、洪政炫組長討論有關南港展覽館展覽相關議題。 4. 2007年Eurobike展經過公會向國貿局積極申請補助將於Eurobike展覽第一天盛大舉行 Taiwan Cycle Night,藉由搭遊艇、賞波登湖拉近與客戶之距離,本活動由本會與外貿協會駐慕尼黑辦事處共同承辦。
二、 會務報告 報告上次理監事會議決議執行狀況情形及重要會務工作事項。 決議:准予備查。
三、財務報告 1. 本會95年度決算報表,業經亞太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閱無誤,並提報96.04.13第五屆第十一次理監事聯席會審核通過。。 2. 本會已於96年5月29日向國稅局辦理95年度機關團體及其作業組織結算申報,經結算結果本會免納所得稅。 3. 九十六年一至五月份經費收支報告: a. 本會96年1至5月份經費收入計新台幣5,052,504元整,同期支出計新台幣4,478,377元整,結餘經費計新台幣574,127元整。 b. 截至5月底資產負債表。 決議:以上財務報告,准予備查。
四、各委員會報告:略
五、討論提案 第一案 提案單位:公 會 案 由:提請議決「駿穎」、「長羚」、「艾力特」、「鈦盟」等四家公司申請入會案。 說 明:「駿穎」、「長羚」、「艾力特」、「鈦盟」等四家資料如下:
建 議:公會已初步審核「駿穎」、「長羚」、「艾力特」、「鈦盟」等四家公司之入會資格,建請准予入會並報內政部核備,該公司入會後本會會員數為324家。 決 議:同意通過,並報內政部核備。
第二案 提案單位:公會 案 由:提請議決「大聖」、「賽客」、「菘誼」、「金華隆」、「冠恆」、「澎錸」等六家公司停權案。 說 明:上述公司已積欠會費逾九個月,本會依程序多次催繳無效。 建 議:依公會章程第四十八條規定,應予以停權處理。 決 議:同意通過,並報內政部核備。
第三案 提案單位:公會 案 由:提請議決「友隆」、「泰晧」等公司申請退會案。 說 明:上述公司為主動提出退會聲明並提出該公司已辦理歇業或休業證明,經審查亦已繳清應繳之會費。 建 議:依公會章程第四十九條規定,應予以退會處理。 決 議:同意通過,並報內政部核備。
第四案 提案單位:公會 案 由:本會新聘幹事楊雅媗案,提請追認通過。 說 明:1. 本會原任幹事鄭宗民於96年3月31日離職,所遺職缺經公開甄選楊雅媗小姐接替,自96年4月1日~6月30日試用期滿三個月,表現良好,提請同意正式聘用。 2. 楊雅媗、女、64年12月11日生,致理商業技術學院畢業,擬以幹事職務任用,薪點六等九級(薪點 690 點),月薪28,428 元。 決 議:同意通過,並報內政部核備。
第五案 提案單位:公會 案 由:提請討論有關年底會員代表大會改選第六屆理、監事暨理事長之選舉工作計畫草案。 說 明:1. 第五屆理監事暨理事長任期即將於本(九十六)年底屆滿,十二月二十一日將召開第六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於會中改選理、監事暨理事長。 2. 選舉工作計畫草案請詳參附件二(略)。 決 議:同意依工作計畫草案辦理並由本會常務理監事擔任推薦小組成員。
第六案 提案單位:公會 案 由:本會二○○八年會員產品名錄是否繼續委託相關媒體公開發行案,提請討論。 說 明:1.本會會員產品名錄授權委託民間業者出版品使用Taiwan Bicycle Association Office Guide 辦理案,自民國91年~93年(第一次)及94年~96年(第二次)辦理公開招標。 2. 第一次招標由輪彥公司符合招標資格並由輪彥公司得標,授權金256萬元,分三年繳納,第二次招標計有輪彥公司、環訊亞太公司符合資格參與投標,由輪彥公司得標,授權金289萬,分三年繳納,並由輪彥公司於Taiwan Bicycle Source印上Exclusively Endorsed by TBEA. 3. 該項招標期限將於本(96年12月)年底屆滿,本會是否繼續辦理,提請議決。 決 議:1. 經表決大多數同意通過繼續辦理,擇一推薦民間業者出版的台灣自行車產品名冊,印上Exclusively Endorsed by TBEA字樣。 2.由本會常務理監事擔任甄選委員,至於廠商資格條件由甄選委員再協議視需要調整之。
第七案 提案單位:公會 案 由:二○○八年台北國際自行車展展覽地點及是否接受大陸廠商來台參展暨二○○九年台北國際自行車展展期案,提請討論。 說 明:1. 二○○八年台北國際自行車展覽地點經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正式通知將於南港新展覽館舉行。 2. 依據上(第五屆第十一)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台北展是否接受大陸廠商來台參展,提本次再研討。 3. 二○○九年起台北展展期是否提前,依上次決議辦理會員廠問卷,調查統計表如附件三(略),提請討論。 決 議:1.強烈要求台北國際自行車展不應該作為南港展覽館正式啟用的第一個展覽。 2.移至南港展覽館舉辦如為政策性必要之安排,建請外貿協會給予新館啟用的自行車參展廠商最優惠的攤位費優待並向政府爭取補助。 3.因二○○八年台北國際自行車展為南港展覽館興建落成第一個展,建請因展覽館之軟硬體設施尚未完善、且攤位數仍不足(僅較世貿展館一、三館2,300攤位多160個攤位),故二○○八年台北國際自行車展是否接受大陸廠商來台參展暫緩決定,至於二○○九年台北國際自行車展應及早規劃攤位不足之現象以供更多國內外廠商參展。 4.二○○九年台北國際自行車展展期經向全體會員廠商問卷調查統計結果仍以三月舉辦為宜。
第八案 提案單位:貿易與行銷委員會 案 由:本會組團參加2007年9/26~9/28美國自行車展及2007年11/30~12/2中國自行車暨健身器材展(深圳)補助參展廠商經費案,請討論。 說 明:1.本會組團參加2007年美國自行車展,獲國貿局補助經費新台幣一百五十萬元整,由於申請同意補助時間較晚,無法向美國展主辦單位租用攤位,故本會無法自行組團參加,擬與輪彥國際有限公司合併組團參加,廠商約計三十家。凡參加廠商,公會將運用國貿局補助經費中,補助每一家廠商新台幣一萬元整攤位費用。 2.本會組團參加2007年中國自行車暨健身器材展(深圳),獲國貿局補助經費新台幣一百二十萬元整,公會向主辦單位租用「台灣專區的攤位」(七號展館、展位號為706~710),共計38個攤位。公會擬組團參加,每一標準攤位費用為人民幣6800元*八折=人民幣5440元,公會將運用國貿局補助經費中,補助每一家參展廠商新台幣二萬元攤位費用。 建 議:1.2007年美國自行車展凡參加本會和輪彥聯合組團的廠商,若為公會會員補助新台幣二萬元整,非會員補助新台幣一萬元整。 2.2007年中國自行車暨健身器材展(深圳),補助參加本會組團的參展廠商新台幣二萬元整,以前三十家報名廠商為優先補助。 3.提理監事會議提案討論。 決 議:同意依委員會建議辦理。
第九案 提案單位:研發與專利委員會 案 由:研議「二○○八年創新自行車暨零配件甄選活動」時程表。 說 明:本活動配合二○○八年台北國際自行車展開幕典禮(2008年3月13日)舉行創新產品頒獎典禮。 a. 報名日期:96年11月20日~11月26日 b. 初審日期:96年12月14日 c. 公告日期:96年12月21日~12月27日 d. 糾紛審查會議:97年1月14日 e. 複審日期:97年1月30日 (附:代表大會12月21日 春節2月6日~10日) 建 議:通過,提理監事會議討論。 決 議:同意依時程表辦理。 第十案 提案單位:研發與專利委員會 案 由:有關「創新自行車暨零配件甄選」活動,部分評分方式,提請討論。 說 明:1. 現對三個特別性獎項(創新性、新穎性、實用性)的甄選方式,是以評審委員將所有參選的產品之單項評分最高者,為獲選之產品。 2. 為求能更審慎及客觀的選出優秀作品,建請能修改現選拔的方式。 建 議:1.選拔的方式—將該單項分數最高者,增以最高分數前三名,再由評審委員進一步從中選出優勝者。 2.提理監事會議討論。 決 議:同意,依建議辦理。
第十一案 提案單位:法務與投資委員會 案 由:台灣銷加拿大自行車及車架落日複查案。 說 明:1. CBSA(加拿大邊境服務署)將於7/27前公佈其決定。如為肯定,CITT(加拿大國際貿易法庭)將繼續展開損害調查。 2. 依禾同國際法律事務所吳律師函告,若聘請加國律師協助CITT階段之答辯工作,詢價之結果顯示就前項所列之答辯項目,全部費用為US$60,000元,再加上實報實銷之代墊費用(影印、交通、參加聽證會之差旅費等),其它有關律師答辯策略建議項附件內容(略) 3. CBSA做成初步決定是肯定的,本會是否參加調查以及委託費用如說明2. 建 議:提請理監事會議討論並決議。 決 議:1.同意聘請禾同國際法律事務所進行答辯工作。 2.請公會總幹事就答辯項目之全部費用US$60,000元部分再與禾同國際法律事務所議價。
第十二案 提案單位:法務與投資委員會 案 由:2008年台北國際自行車展移至南港展覽館舉辦,有關攤位費用是否提供自行車公會會員更多的優惠,提請討論。 說 明:1.
2.雖凡自行車公會有效會員,每一攤位可優惠新台幣1,000元。 3.移至南港展覽館舉辦既為必要之安排,新館起用對於配合政府政策的自行車參展廠商是否應提供更多的優惠。 建 議:提請理監事會議討論並決議。 決 議:本案併於討論提案七辦理。
六、臨時動議:無
七、散會:下午六點 |
| 台灣區自行車輸出業同業公會第五屆第九次貿易與行銷委員會會議議記錄
一、時 間:96年7月27日(星期五)下午1時30分 二、地 點:財團法人自行車工業暨健康科技研究發展中心三樓會議室 三、主 席:吳委員盈進 紀錄:楊雅媗 四、出席人員:林義雄(曾文暉代)、詹桂鎰(汪衛民代)、張贏洲、賴祐禧、林立偉 五、請假人員:孫勝利、陳永煌、王友仁、陳朝穎、張忠明、林育正、朱哲鋤、林阿平
六、報告事項
1. 本會申請「九十六年度第二次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補助輸出入相關同業公會辦理推廣貿易業務申請補助-參加國際商展計畫」,經核定如下: (1) 舉辦2007年德國福吉沙芬國際自行車展”台灣自行車之夜”活動,核定補助經費新台幣一佰萬元。 (2) 組團參加2007年美國拉斯維加斯自行車展,核定補助經費新台幣一佰伍拾萬元。 (3) 組團參加2007年中國國際自行車暨健身器材展(深圳),核定補助經費新台幣一佰貳拾萬元。
2. 本會於2007年8月30日德國Eurobike展時,將和外貿協會聯合舉辦「台灣自行車之夜」活動,將租用遊輪、安排晚餐及晚會活動,藉此活動宣揚台灣自行車之水準及提倡騎乘健身環保休閒等活動,活動中並邀請台灣參展廠商及其國外重要買主及國外相關團體及新聞媒體,約400名參加此盛會。 3. 印度自行車訪問團於本月23~25日來台參觀訪問,共計十三家廠商二十三人,並於24日下午於研發中心舉辦座談會。
七、提案討論
1.案由:2009年台北展舉辦日期意見調查表建議案,請討論。 說明:2009年台北展舉辦日期,經公會向各會員廠商意見調查結果,希望每年 月份舉辦展覽者居多數(共43份),其次為1月或2月(農曆春節前)(共13份),元宵後(農曆元月15~30)(共2份)。 決議:同意仍以每年三月份舉辦為適宜,提請理監事會議同意。
2.案由:本會組團參加2007年9/26~9/28美國自行車展及2007年11/30~12/2中國自行車暨健身器材展(深圳)補助參展廠商經費案,請討論。 說明:1.本會組團參加2007年美國自行車展,獲國貿局補助經費新台幣一佰伍拾 萬元,由於申請同意補助時間較晚,無法向美國展主辦單位租用攤位,故 本會無法自行組團參加,擬與輪彥國際有限公司合併組團參加,廠商約計 三十家。凡參加廠商,公會將運用國貿局補助經費中,補助每一家廠商新台幣一萬元攤位費用。
2.本會組團參加2007年中國自行車暨健身器材展(深圳),獲國貿局補助經費新台幣一佰貳拾萬元,公會向主辦單位租用「台灣專區的攤位」(7號展館,展位號為706~710),共計38個攤位。公會擬組團參加,每一標準攤位費用為人民幣6800元*8折=人民幣5440元,公會將運用國貿局補助經費中,補助每一家參展廠商新台幣二萬元攤位費用。 決議:1.2007年美國自行車展若參展廠商為公會會員,補助新台幣二萬元整,非會 員廠商補助新台幣一萬元整。 2.2007年中國自行車暨健身器材展(深圳),補助參展廠商新台幣二萬元 整,前三十家報名廠商為優先補助。 以上提請理監事會議同意辦理。
八、臨時動議:無
九、散會:(二時五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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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區自行車輸出業同業公會第五屆第九研發與專利委員會會議紀錄
一、時 間:九十六年七月二十七日(星期五)下午一時五十分至二時三十分 二、地 點:財團法人自行車暨健康科技工業研究發展中心三樓會議室(台中市工業區37路17號) 三、主 席:鄭主任委員惠明 紀錄:高培哲 四、出席人員:鄭惠明 陳朝穎 蔡明達 林文華 高禩翔 詹桂鎰(汪衛民代) 廖學森(簡文健代) 五、請假人員:劉湧昌 許桂松 曾崧柱 張昇常 林阿平 六、列席人員:廖本彰 七、主席致詞:略 八、報告事項: 1.依95.11.14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辦理,分別於2/6、7、8日三天,在南中北辦理「自行車最新歐盟EN標準與CE Mark產品認證實施現況介紹」三場次研討會,受到會員廠熱絡的反應與參加。 2.本會於5/4及5/11日派員參與台北市政府交通局研商「提供腳踏車騎士方便及安全騎乘空間」與「本市捷運站出口試辦設置公共腳踏車租賃站」可行性方案會。 3.立法院院會於96.6.14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明確將電動自行車視為與自行車相同的「慢車」種類,不必適用一般摩托車法規,不需考照即可上路。 4.維為同業間之和氣,呼籲爾後如有干涉到商標或專利間的疑慮,希望同業間能事先知會,無需立即對簿公堂,以免傷及彼此感情與浪費金錢與時間。
九、提理監事會討論: 第一案 提案單位:公會 案由:研議「2008年創新自行車暨零配件甄選活動」時程表。 說明:本活動配合2008台北國際自行展開幕典禮(97年3月13日)舉行創新產品頒獎典禮。 1.報名日期:96年11月20至11月26日 2.初審日期:96年12月14日 3.公告日期:96年12月21日至12月27日 4.糾紛審查會議:97年1月14日 5.複審日期:97年1月30日 (附:代表大會12/21 春節2/6-10) 決議:照案通過,提理監事會議討論。
第二案 提案單位:研發與專利委員會 案由:有關「創新自行車暨零配件甄選」活動,部份評分方式,提請討論。 說明: 1. 現對三個特別性獎項(創新性、新潁性、實用性)的甄選方式,是以評審委員將所有參選的產品之單項評分最高者,為獲選之產品。 2. 為求能更審慎及客觀的選出優秀作品,建請能修改現選拔的方式。 建議:選拔的方式--將該單項分數最高者,增以最高分數前三名,再由評審委員進一步從中選出優勝者。 決議:照案通過,提理監事會議討論。
九、臨時動議: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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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區自行車輸出業同業公會第五屆第九次法務與投資委員會會議紀錄
一、時間: 96年7月27日(星期五)下午1時30分 二、地點: 財團法人自行車暨健康科技工業研究發展中心三樓會議室 三、主席: 陳主任委員威達 紀錄: 范雪琴 四、出席人員:陳威達 朱政恭 王智慧 林立偉 簡敬修(張文慈代) 詹桂鎰(汪衛民代) 陳榮華(翁明純代) 五、請假人員: 朱哲鋤 六、主席致詞:略 七、報告事項:(一)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於本年5月16日召開「自行車產品出口歐盟監控小組」第5次會議,為透過台灣產業既有管道,主動向歐盟各界宣傳輸歐自行車自我監視機制成效,決議請本會轉知相關業者,將台灣政府及業界在防制廠商規避反傾銷稅的努力與成果等訊息,適時傳達予歐盟業者。 另再協請外貿協會市場拓展處駐歐盟各國共 13個代表處,藉市場業務推廣之便,宣傳台灣政府及業界執行監控自行車輸銷歐盟之成效與努力方面,請全國工業總會持續追蹤並於下次會議提報後續宣導情形。 另外2006年11月份涉及低價出口20吋以上自行車至歐盟案件之查核報告一案,決議第951110號廠商以不實產地之出口報單向產證簽發單位申請核發台灣原產地證明書,將由貿易局依違反貿易法相關規定予以議處,並函請財政部關稅總局將該廠商列入高風險廠商名單,加強出口查驗。第951109號(包括供貨之保稅工廠)廠商輸銷歐盟自行車使用中國大陸的零組件,其價值已接近自行車成車價值之60%,雖未違反歐盟反規避原則,但其出口價格略低,恐有被歐盟採行反規避調查之虞,請貿易局函告該等廠商應予注意因應。其餘第951101至951108號等8家廠商經監控小組檢視結果,均未有違反台灣原產地相關規定及歐盟反規避等情事。 (二)加拿大國際貿易法庭(CITT)於2007年2月6日公告,就中國及台灣輸加拿大之自行車及車架要求各利害關係方在2007年3月2日前向其提交對本案反傾銷措施落日複查是否應展開之評論意見,本會亦以利害關係方之身分委請律師代表台灣產業於期限前向加拿大國際貿易法庭表達反對進行落日複查之立場,並要求反傾銷措施於2007年12月8日五年屆滿後應停止繼續實施。CITT於本年3月28日仍然決定展開就本案進行落日複查。 為協助參與此次調查程序的廠商於本年5月7日前繳回問卷與相關資料,本會特別召開「因應加拿大傾銷落日複查案之問卷填答」說明會,並邀請本會法律顧問禾同國際法律事務所吳綏宇律師就問卷填答要點、相關程序及廠商疑問作詳細地解說。CBSA於7月26日公布其初步決定(其認定傾銷可能因措施失效而恢復或繼續時,並由CITT繼續進行損害之調查)。如為肯定,則CITT將於2007年12月10日前作出最後決定。
阿根廷政府對來自我國及中國之自行車展開反傾銷落日複查,複查期間續對自行車及自行車零件維持2002年所訂之FOB出口底價。經濟部駐阿根廷代表處經濟組洽阿國政府後函報: ? 阿國經濟部暨生產部工、商暨中小企業總署於本年6月1日公告對來自我國及中國進口之自行車(南方共市稅則號列:8712.00.10)產品展開反傾銷落日複查。 ?複查期間繼續維持2002年5月24日公布以4/02決議所訂定之FOB出口底價 (10~12吋車23美金、16吋車41美金、20吋43美金、24.26吋單速車48美金、24吋.26吋/18段以下變速車65美金、24吋.26吋/18段以上變速車65美金等)。 另外阿根廷2006年整車的總進口金額為(FOB)中國78萬5711美金(53%)、台灣55萬9522美金(38%)、巴西6萬4791美金(4.4%)、美國5萬3505美金(3.6%)等。 而今年1~4月則分別為,台灣25萬3565美金(55%)、中國15萬5274美金(34%)、美國3萬2651美金(7%)、香港1萬6271美金(4%)等。 ?另阿國海關亦將依規定查驗進口自行車及自行車零件產品之產地證明。 (四) 歐盟執委會為回應歐洲自行車座墊製造商協會(ESMA)會員廠於2006年2月22日所提出的傾銷抗議與調查要求。於本年6月21日,歐委會在《歐盟官方公報》上公佈對中國製的非機動車用座墊反傾銷稅終判措施:對巨群自行車配件(深圳)有限公司和維樂車料(昆山)有限公司免徵反傾銷稅;對祥力自行車配件(太倉)有限公司、宏力自行車配件(順德)有限公司、世暢自行車配件(深圳)有限公司和祥力自行車配件(天津)有限公司徵收5.8%的反傾銷稅;對其餘座墊廠一律徵收29.6%的反傾銷稅。涉案商品的中國海關編碼為87149500、ex87149990和ex95069110。 (五) 自7月1日起,中國大陸有高達2,831項產品將被取消或降低出口退稅率,佔海關稅則中全部商品的37%,影響層面廣泛。大陸財政部官員強調,這次出口退稅政策重點在於結構調整,不會對正常外貿出口產生明顯的負面影響。但專家警告,短期可能會出現大量突擊出口的現象。自行車整車的出口退稅調整為9%,自行車用零部件(HS87149100-87149900)也調整為9%,自行車滾子鏈( HS73151110)出口退稅則調整為5%。電動自行車則分歸8,711項下,出口退稅調整為9%。
八、討論提案: 第一案 提案單位: 法務與投資委員會 案 由: 台灣銷加拿大自行車及車架落日複查案。
說 明:1.
CBSA(加拿大邊境服務署)將於7/27前公布其決定。如
2.
截至今日開會前,尚未接獲其決定之訊息,公會是否 3. 依禾同法律事務所吳律師函告,若聘請加國律師協助CITT階段之答辯工作,詢價之結果顯示就前項所列之答辯項目,全部費用為US$60,000元,再加上實報實銷之代墊費用(影印、交通、參加聽證會之差旅費等)。 4. CBSA作成初步決定是肯定的,本會是否參加調查以及委託費用如說明3. 決 議:提請理監事聯席會議討論並決議。 第二案 提案單位: 朱委員政恭 案由: 2008年台北國際自行車展移至南港展覽館舉辦,有關攤位費用是否提供自行車公會會員更多的優惠,提請討論。 說明: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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