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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區自行車輸出業同業公會 第五屆第十三次理監事聯席會議紀錄
時 間:九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星期四)下午三時至五時四十分 地 點:財團法人自行車暨健康科技工業研究發展中心三樓會議室 (台中市工業區37路17號) 主 席:楊理事長銀明 紀 錄:高淑茹 出席人員:楊理事長銀明、劉常務理事金標、曾常務理事崧柱、吳常務理事盈進、林常務理事義雄、鄭常務理事惠明、詹常務理事桂鎰、張理事瀛洲、張理事忠明、高理事禩翔、林理事立偉、陳理事榮華、簡理事敬修、廖理事學森、林理事文華、朱理事政夫、劉理事湧昌、王理事智慧、許理事桂松、林理事阿平、蔡理事明達、陳常務監事威達、陳監事永煌、陳監事朝穎、張監事昇常、朱監事哲鋤及賴監事祐禧等二十七位。 列席人員:研發中心廖本彰總經理、輪彥公司阮素琴董事長、陳柏如副總編輯及公會會務人員。 請假人員:蘇理事偉倫、王理事友仁及孫監事勝利等三位。 一、 主席致詞: 1. 本年度各展會已接近尾聲,上次理監事會後隨即展開歐美各大自行車展覽,並於Eurobike展辦理「Taiwan Cycle Night 活動」,受到我業者廠商踴躍參加,共計有400名中、外人士全程參予,唯會場至搭遊艇碼頭之交通不甚完善,明年會加強改善此交通問題,並計劃於九十七年度下半年向國貿局再次提出申請補助經費辦理此活動。 2.恭喜巨大公司劉金標董事長經本會推薦參加安永會計師事務所主辦的「二○○七創業家大獎」並獲得總冠軍,將代表台灣遠赴蒙地卡羅接受表揚並參與第八屆EY世界創業家大獎(Ernst & Young World Entrepreneur of the Year)的選拔,有效鼓舞我業者廠商於積極研發產品的創新並建立自我品牌形象。 3.有關國貿局選定我國自行車、體育用品及手工具等產業希望推動WTO會員國免稅一事,經中華民國工業總會持續推動WTO/NAMA自行車產品部門別降稅方案,特別安排於今年Interbike展期間偕本人拜訪美國BPSA理事長及美國自行車主要零配件廠商代表並至華盛頓DC進行遊說工作,公會將持續配合中華民國工業總會支持自行車成品和零件關稅逐步調降為零。
二、 會務報告 1. 會務報告第11點經協商,同意輪彥國際有限公司授權金金額以每年新台幣70萬元,期間為三年,辦理本會會員產品名錄(TBS)。 2. 其他會務報告,同意備查。
三、財務報告 1. 本會至96年9月份決算報告,業經亞太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閱無誤。 2. 九十六年一至九月份經費收支報告: a. 本會96年1至9月份經費收入計新台幣8,258,818元整,同期支出計新台幣9,409,526元整,收支相抵虧損新台幣1,150,708元整,請參閱附件一(略)。 b. 截至9月底資產負債表,請參閱附件一(略)。 決議:以上財務報告,同意備查。
四、各委員會報告:如附
五、討論提案 第一案 提案單位:公 會 案 由:提請議決「 昌竑」、「越泰」、「維克」、「和勤」等四家公司申請入會案。 說 明:「 昌竑」、「越泰」、「維克」、「和勤」等四家資料如下:
建 議:公會已初步審核「 昌竑」、「越泰」、「維克」、「和勤」等四家公司之入會資格,建請准予入會並報內政部核備,該公司入會後本會會員數為319家。 決 議:同意通過,並報內政部核備。
第二案 提案單位:公會 案 由:提請議決「鉦尚金屬」、「啟坤科技」、「俐仁國際」、「鑫岩」、「田霖」、「佾樺」、「亞立山」、「捷勵」、「嶙旺」、「英騎」等十家公司停權案。 說 明:上述公司已積欠會費逾九個月,本會依程序多次催繳無效。 建 議:依公會章程第四十八條規定,應予以停權處理。 決 議:同意通過,並報內政部核備。
第三案 提案單位:公會 案 由:提請議決「浩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退會案。 說 明:「浩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為主動提出退會聲明並提出該公司已辦理歇業或休業證明,經審查亦已繳清應繳之會費。 建 議:依公會章程第四十九條規定,應予以退會處理。 決 議:同意通過,並報內政部核備。
第四案 提案單位:公會 案 由:請審議通過本會九十五年度決算報告,及九十六年度一至九月收支報告書(略)。 說 明:一、附件包括九十五年度收支決算表、資產負債表、現金出納表、基金收支對照表、財產目錄、涉外基金專戶收支表及九十六年度一至九月收支決算表、資產負債表、涉外基金專戶收支表等。 二、所提之財務報表業經會計師審查及陳常務監事威達審核通過。 建 議:請陳常務監事威達說明,並請同意提報第六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決 議:同意通過,提請第六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五案 提案單位:陳常務監事威達 案 由:本會「會務發展準備金」數額日增,提請研議有效的運用。 說 明:1. 依內政部工商團體財務處理辦法規定,按預算收入總額百分之四至百分之十範圍內逐年提撥會務發展準備金。 2.截至本年度九月底公會的會務發展準備金累積計4,562,210元。 3.因會員的流失,本會的會費收入已有減少的趨勢,為維持會務及業務的正常推動,是否動用該準備金。 決 議:1.本會每年配合國貿局補助拓銷經費10%配合款約40萬~50萬及辦理台北國際自行車展”自行車之夜”分攤活動經費約20~25萬,擬於97年度以會務發展基金支用。 2. 於支用每項會務發展基金之前一次理監事會議提出用途項目、動用金額,經理監事會議決議通過後並報主管機關核備後支用。
第六案 提案單位:公會 案 由:請審議通過本會九十七年度工作計畫草案(略)。 說 明:本會計劃案係依業界實際需求,及九十六年度計劃推動情況修訂而成。 建 議:敬請同意並提請第六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決 議:修正通過,並提請第六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七案 提案單位:公會 案 由:請審議同意通過本會九十七年度經費預算草案(略)。 說 明:本預算表係依九十六年度實際支出及預估九十七年度收支編列。 建 議:敬請同意並提請第六屆第一次會員大會審議。 決 議:修正通過,並提請第六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八案 提案單位:公會 案 由:請審查通過本會九十七年度會員代表名冊。 說 明:1.本會已依法完成會員代表增減或改派工作,請就會員代表名冊(如附)(略)進行審查會員代表資格,迄96年11月1日止,共計585名代表(含贊助會員代表13名)。 2.依據內政部「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第五條規定,「人民團體理事、監事及會員代表之選舉或罷免,應由理事會在召開會議十五日前,審定會員(會員代表)之資格,造具名冊,報請主管機關備查」「前項會員名冊所列之會員如無選舉權、被選舉權或罷免權者,應在其姓名下端註明。」 建 議:提請審查通過報內政部備查後,依名冊函發開會及選舉通知。 決 議:同意通過,並報內政部核備。
第九案 提案單位:公 會 案 由:中華民國自由車協會「2008國際自由車環台邀請賽」函請本會贊助案,提請討論。 說 明:1.依中華民國自由車協會96年10月16日自協總字第09600343號函辦理。 2.公會去年贊助此活動經費十萬元。 決 議:同意比照去年贊助新台幣十萬元,並報內政部備查。 第十案 提案單位:公會 案 由:請推選第六屆理監事選舉「選票監印人員」一位及「監選工作人員」三位,並於會員大會中追認通過。 說 明:監選工作人員負責維持選務工作之公平進行、選票有效與否之判斷、以及其他選舉爭議之排除。 建 議:請推選一位「選票監印人員」及三位「監選工作人員」,以維護選務工作之順利進行。 決 議:選票監印人員:陳威達 監選工作人員:張昇常、高禩翔、林宜賢。
第十一案 提案單位:公會 案 由:提請商議第六屆理事、監事選舉之參考名單。 說 明:一、依本會章程第二十九條:本會理事會之職責:第七款:與監事會共同議決出席上級團體會員代表之選任、改派或辭職以及次屆理、監事候選人參考名單之提出。 二、依「人團法」規定,本會理監事選票上如印製候選人姓名,理事應印二十三名(含)以上,監事應印七名(含)以上。 三、依本會章程第23條:本會理、監事之任期為三年,其連選連任者,不得超過二分之一;理事長之連任,以一次為限。 四、本會受理會員代表登記第六屆理、監事參選,迄截止日期(九十六年十月十五日)為止,登記參選名單、會員行業別彙整表如附(略)。 決 議: 經協調後,理事參選提名26位候選名單、監事參選提名9位候選名單,排序請理事長決定。
第十二案 提案單位:公會 案 由:提請討論本會常年法律顧問聘任案。 說 明:一、本會常年法律顧問禾同國際法律事務所吳綏宇律師擔任本會常年法律顧問期間,使國外對我自行車產業傾銷控訴降低傷害,並支援會員廠商及公會各項法律服務,不遺餘力。 二、聘任期間一年,自九十六年十月一日起算至九十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專案法律顧問年費為新台幣伍萬元整,另附專案費率表(略)於簽約日後三十日內支付。 決 議:同意通過。
第十三案 提案單位:法務與投資委員會 案 由:研商「自行車管理之烙碼、建檔管理及買賣登記」之可行方案,供警政署參考。 說 明:1.警政署請本會就「烙碼辨識碼及買賣登記部分」與研發中心就「建檔管理部分」,召集業者研擬可行方案供該署參考,以備於立法院會下次相關修法之方向。 2.本會於9月12日與研發中心假橡膠公會之會議室召開了第一次的會議,由公會劉總幹事與研發中心廖總經理本彰共同主持,初步聽取業者與各相關單位之意見。 3.惟需進一步討論,擬再召集業者做更廣泛的研商後,再彙整意見。 建 議:(一)管理上恐有窒礙難行之處,無法普遍落實。 (二)提請理監事聯席會議討論並決議。 決 議:擇期由公會邀集相關業者及團體召開會議做成具體意見,回覆警政署。
第十四案 提案單位:貿易與行銷委員會 案 由:本會97年度,參加各國國外自行車展組團事宜及補助參展廠商經費案。 說 明:1.自97年度起,國貿局補助各公、協會國外參展經費規定:須於各國外展覽補助經費中,半數用於補助公會組團之廠商,並由廠商簽收補助金額,且廠商參加國外展之攤位費用,須由公會代收後統一付給主辦單位或台灣代理商,國貿局約於12月底前核定各展補助金額。 2.本會97年度申請國貿局補助—參加國際商展計劃如下: ◎ 上海國際自行車展。 ◎ 德國EUROBIKE國際自行車展。 ◎ 美國INTERBIKE國際自行車展。 建 議:(1)公會與台灣代理商(今日、輪彥)輪流合作參展。 (2)公會與廠商報名數較多之代理商合作參展。 (3)提請理監事聯席會議討論並決議。 決 議: 請公會邀集今日與輪彥公司彙整意見,於建議意見(1)、(2)中擇一辦理。
六、臨時動議: 第一案 提案單位:理事會 案 由:為擴大參與公會事務,擬增加本會理監事名額。 說 明:(1)本會章程第四章組織第十八條,本會置理事二十三人組織理事會,監事七人組織監事會。 (2)為擴大熱心會員代表參與公會事務擬增加理事名額為二十七人、監事名額為九人。 決 議:同意通過,提請第六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決議修改公會章程,並報內政部核准後自本會第七屆理事會、監事會開始實施。
七、散 會:十七點四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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